(一)準備材料
邀請函需有當地邀請單位/邀請人的簽章(或簽字)、聯系電話及地址。申報日期須與邀請日期相同,若需提前一天出境或延后一天入境,請提供出訪任務的完整行程安排。
(二)校內門戶系統申報任務
出訪人員登陸“校內門戶”提交申報,下載打印出訪申報表,提交至本院系及教務部(本科生)/研究生院(研究生)審核簽章。
(三)港澳臺辦及校領導審批
出訪人應在行前至少1個月向學校港澳臺辦公室提交出訪申報材料(南閣104)。未經審批自行出訪,一律不予補辦申報手續。
(四)財務報銷
學校審批程序完成后,港澳臺辦公室會以郵件形式通知學生。如需報銷,請于出訪結束后,自行前往財務部辦理報銷事宜。
聯系信息:
北京大學港澳臺辦公室
地址:南閣104辦公室
電話:010-62756433